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

    联系:李土振

    手机:

    官网: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

    小程序

    南山汽车报废厂,节能减排,利国利民

    2024-03-28 09:12:01 489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482571 次     店铺编号31366480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网     专属客服:李春琳    

    6

    回到顶部